羽直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行政院公布《省社会处组织大纲》,规定各省政府得设置社会处,主管关于人民组训、社会运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事宜。设处长一人,下设秘书、
官名。东晋南朝置,丹杨尹属官。一作“丹阳尹丞”。
文书名。清朝地方官署之间地位略低者对地位略高者行文时使用的一种文书。如直隶州知州行文知府,府厅行文提督,儒学行文州县等即用之。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佐,官,见“长宁寺”。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廷祭祀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设三十人,内司香长六人,以府属佐领、管领下妇人充任。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三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王莽传》记汉“高帝褒赏元功,相国萧何 户既倍,又蒙殊礼,奏事不名,入殿不趋。”
官名。即“司录参军事”。官名。(1)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宋承唐制,诸州称录事参军,诸府称司录参军(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
官署名。北宋初设三门白波发运司,掌陕西诸州自渭河、黄河、汴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开封,设发运使、发运判官各一人。仁宗时,改名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废发运使,以发运判官领其事,又置都大提举辇运公事一人,同提
官名,即军候,为“曲”的长官,统一曲兵,位低于校尉。西汉吴王濞置。《汉书·吴王刘濞传》:“王专将其兵,未度淮,诸宾客皆得为将,校尉、行间候、司马。”《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其领兵皆有部曲。大将军营
官名。始见于汉。《后汉书·郅郓传》: “援皇太子《韩诗》,侍讲殿中”。《朱穆传》: “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时仅侍从皇帝、太子,讲授经义。三国后正式置官。多以明经博学者充任,不常置,无定员。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