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耆长

耆长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法后,由保正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设,或轮差或雇募。


乡役名。又名三大户,始于后周。《文献通考·职役考一》记显德五年(公元958年)“诏诸道州府令团并乡村,以百户为一团,每团选三大户为耆长,凡民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均之。”耆长选举,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北宋前期沿用此制,轮差第一至第三等户充任,作为乡役,维持治安,并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耆长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实行保甲法后,由保正取代耆长。南宋时福建路仍轮差或雇募耆长。

猜你喜欢

  • 殿前副点检

    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 检校太尉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尚书比部郎

    参见“比部郎”。

  • 沿河缺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

  • 包衣按班

    即“包衣昂邦”。

  • 三式科管勾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机构有三式科,司其事者员额四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 八卫汉军

    见“八卫”。

  • 外城巡警总厅总务处

    同“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参见该条。

  • 梅勒章京

    满语官名。又作“美凌章京”。原称“梅勒额真”,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是称。汉名为副都统。参见“梅勒额真”、“副都统”。官名,清置,为八旗长官,初名梅勒章京(为满语),后改称副都统(为汉语)。《清史

  • 刺史从事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