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边防官。设官有某兵马都部署、某兵马副部署,某兵马都监、某都部署判官,掌理边防军务。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统一财政,集中现金,支配用途并清理审核所属各机关一切债务,账款起见,特设财务委员会。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九日公布的《交通部财务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兼任
官名。即良酝丞。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通州(今北京通县),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制用语。明清指翰林院庶吉士肄业期满后,不留翰林院而正式任官吏之称。参见“庶吉士”。清制,翰林院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通过甄别考试,谓之散馆。考试场地初在体仁阁,后在保和殿。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以
明朝南京科举考试的别称。明清科举之制,通称江南乡试为南闱。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见“左右宫伯中大夫”。
先因寄籍外省,后愿改归原籍者,称复籍。清制,凡官员复籍,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庐舍,方准改归原籍。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