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官名,为光尉郡的长官,职如郡太守。参看“光尉”条。
官名。辽朝置。内侍省官员,统领内侍省契丹、汉人、渤海内侍。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霍光传》。颜师古注:“乳医,视产乳之疾者。”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及直隶徽州等四府,安庆等四卫,紫荆关等三千户
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将领。《汉书·西域传·单桓国》:“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中等官佐”。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员二人,六品。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马”。
官名。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始置。以开设经筵讲席,定经筵仪注,命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翰林院、春坊经局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经史。
明朝名僧封号。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即“甲喇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