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校委员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署名。掌监宫禁、门籍,检查出入之人等。设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监门校尉、长史、録事参军等。见《旧唐书·职官三·左右监门卫》。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官名。三国吴置,亦称殿上列将。是皇帝左右亲近之职。见《三国志·孙皓传》、《陆凯传》。官名,也称殿上列将。三国吴置,为皇帝的左右亲信之职。《三国志·吴书·孙皓传》:“殿中列将何定曰:‘少府李勖枉杀冯斐。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薛野睹传》:“父达头,自姚苌时率部落归国。太祖嘉其忠款,赐爵聊城侯,散员大夫,待以上客之礼。”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清朝官服之一。乃行军与旅行之时穿用,主要为骑马时穿服。包括行袍、行褂。行袍大襟之右下角比左面和后面剪短一尺,称缺襟袍。行褂穿在袍之外,长只到股,袖只到肘,又称为马褂。
“白衣三公”不是官名,意思是由平民而跃居三公之位。“白衣三公”的原文为“白衣为天子三公”,有人把它压缩为此,与官名混称。古代未做官的人称白衣,即后日的“布衣”,今日的“平民百姓”。《史记·儒林列传》: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名。即太常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卿。
官署名。秩从七品,隶翊正司。设于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掌民户三百五十。置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孙权皆置。统诸军。三国蜀、吴亦置。官名,东汉末献帝时曹操、孙权都置,统各军。三国时蜀也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