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西藏办事大臣

西藏办事大臣

见“驻藏大臣”。


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后藏。至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又裁撤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各一人,左参赞驻前藏,右参赞监督江孜、噶大克、亚东三埠通商事务。西藏办事大臣的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噶布伦以下唐古特官及喇嘛官既为达赖、班禅的属员,亦为办事大臣的属员,所有大小事务,均得禀承办事大臣办理。唐古特官、喇嘛官的任免,达赖须与办事大臣会商;西藏大寺院住持的罢免及挑选新住持,亦得与办事大臣商议。此外办事大臣尚有特殊职权三种:一为节制军队。办事大臣为驻屯军队及土兵的司令官,其所统绿营兵一千四百余人由四川省绿营调派,分驻布达拉(拉萨)、札什伦布(日喀则)、定日、江孜各城及打箭炉(四川康定)至前藏各粮台,设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分别统率。二是掌管贸易事务。办事大臣兼管印度与廓尔喀(今尼泊尔)的国际贸易事务。三是统辖达木蒙古。达木蒙古原居青海,于五世达赖时,随青海蒙古王丹津入藏,不复归还,遂游牧于达木地方自成部落,称为达木蒙古,编为达木蒙古八旗,设左领、防御、骁骑校等官。西藏办事大臣衙门有理藩院司官一人,随印笔帖式一人。办事大臣及司官、笔帖式均为三年更代一次。此外,有粮务一人,管理仓库、粮饷,承办办事大臣委审案件;副粮务一人,专司监造银钱;通事译字四人,分管唐古特文、廓尔喀文翻译事务;并在札什伦布、拉里、察木多各设粮务一人,分管各该处支放兵饷及委查事务或委审案件,均为三年更换一次。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改设左右参赞后,另设翻译,书记等官,以协助办事。

猜你喜欢

  • 遥辇帐节度使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遥辇帐所属军民之政。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诸帐官,掌遥辇帐所属部族之政。设节度使、节度副使为正副主官。

  • 云韶大夫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五阶第一阶,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旧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以为不称,乃创定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云韶大夫,

  • 军法司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司法、刑罚、审判、监狱、勾检军事条约,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教育。设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二、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

  • 大御正

    北周“御正上大夫”别称。《周书·申徽传》:“明帝以御正任总丝纶,更崇其秩为上大夫,员四人,号大御正。”

  • 诸部护军

    官名。三国魏始置,其职为管理内附的少数民族。其名号见于《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有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与诸护军。十六国时代西北诸国及北魏前期盛设护军,以统治既非本族又非汉人的地区。如《八琼室金石补

  • 尚书左司郎中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复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右司郎中缺,则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神宗

  • 宦吏

    即宦官。《汉书·宣帝纪》:“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颜师古注:“宦吏,诸奄官也”。宦吏即宦官。《汉书·宣帝纪》:“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赦天下,赐吏

  • 州尊

    对州长官的尊称。《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贫贱困苦,亦何时可以终身,卞和炫玉以耀世,宜一来,与州尊相见。”

  • 中州断事官

    官名。元太宗六年 (1234) 始设,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掌管中原政刑财赋,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中统元年 (1260) 罢。

  • 传诏

    官名。北魏置。掌传达皇帝诏命,及宣召大臣。地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