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警法司

警法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司法警察,负责国际警务交涉,调查政法民情,检查书刊报章等。辖司法、国际、调查、检阅四科。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四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置,属巡警部。分设四科:司法科,掌审定司法警察办事章程,核办司法警察官的配置及考核成绩与调查罪犯种类等事。国际科,掌审定国际警察事务规则,调查各省租界、警政情形、一切交涉及翻译事件。检阅科,掌查阅报章书籍,如有违《报律》、《出版律》者随时检举,并管京外各报馆、书坊。调查科,掌调查各省政法民情及地方习惯风尚,会同部内各科审定一切警章。设郎中一人,总理司务;每科设员外郎一人,总理科务,主事一人,办理科务;并有书记官、司书生若干人。

猜你喜欢

  • 奚官署

    官署名。南朝梁、北齐皆置。梁时隶大长秋寺; 北齐隶长秋寺; 司宫闱之职。参见“奚官令”、“奚官丞”条。官署名。南朝梁、陈置,掌守宫人疾病、给药、及丧葬等事,属大长秋。《隋书·百官上·大长秋》:“大长秋

  • 甄官丞

    官名。甄官署次官。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隋朝员四人,从九品; 唐朝员二人,正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金朝复置,从七品。参见“甄官署”。官名。唐置,为甄官署副长官,正九品下。与令共掌琢石、陶土、供石

  • 司谏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谏上士佐官,正二命。

  • 屯部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

  • 郡司马

    官名。汉代干边郡置司马,属于军职;内郡偶亦置之,非为定制。《八琼室金石补正》九载西晋《南乡太守郛休碑阴》,其一郡佐吏,首为司马顺阳黄根,其次则为行义武猛掾武当华吴,又次则说郡领县八,户万七千一百三十,

  • 司均上士、中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邦国都鄙士地政令之事。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均上士,正三命;司均中士,正二命。掌土地的政令。凡人口在十口以上,每户给宅基地五亩;七口

  • 总理行营大臣

    官名。清朝掌管行营政令之长官。光绪(1875—1908)初年置,六人,由宗室王公、蒙古王公及满大臣内特派兼管。下属有办事章京十六人,掌章奏文移,由护军参领兼任。官名。清置,为总理行营事务处的主官,见“

  • 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天源延圣营缮总管府。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降为提点所,隶万安规运寿福总管府,又称天源营缮提点所。掌累朝神御殿祭祀及钱谷事。致和元年(1328)三月,在延圣寺内建显宗甘麻刺神御殿

  • 班位

    清制,凡遇典礼及朝会期,文武百官按品级分班,各依位行礼,称班位。官员上朝时列班的位次。汉制依本秩而定、当时的秩即表示官员地位的高低。魏晋以后,班位在原则上均依本品而定。至隋炀帝时规定,班位以品的高下为

  • 中侍郎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置。《晋书·乞伏炽磐载记》: 永康元年 (412)“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 置,为武臣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