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事史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评事”。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评事”。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以民政长的名义执行公务,不设处长。主要职掌是办理机要、印信、统计、人事、记录、文书,会计、庶务等项
见“都监”。武官名。宋置,见“都监”。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小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地方劝学所、教育会,并学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中置。主天下材木事,属少府。六品,秩比二千石。东晋哀帝时省少府,改属丹阳尹,孝武帝复置少府,仍属之。六品。东晋改名材官将军。官名。魏晋及其后设材官校尉,掌管工
官名。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 由将作少府改名。亦简称将作、大匠。秩二千石,或以功劳增秩中二千石。掌领徒隶修建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工程,植树于道旁。设两丞,左、右中候,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
官署名。北宋初,置京东、京西、京南、京北四排岸司于开封。东司掌经汴河运至京师之纲船粮运,分定诸仓交卸,领装卸役卒五指挥,以京朝官二人为勾当官。 西司领汴河上鏁, 以京朝官一人为勾当官,有装卸役卒五百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掌君王、王后饮食烹调,及宗庙祭祀、宾客宴享膳食制作。《周礼·天官》: “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官名,周设此官,掌王、后、世子的饮食和宗庙祭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殷虚编》第三三二片: “贞,勿乎(呼)寇伐工。”参见“多寇”。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