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书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署名。金朝置。掌地方监察。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司哈剌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十九年,改升为河西行御史台。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1377)设,一人,正三品。建文(1399—1402)中改称通政卿。永乐(1403—1424)中仍复旧制。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满、汉各一人,正三品
官名。明置,为蕃育署正副主官。见“林衡署”。
宋朝太学考试名。又称月校。由本学长官自出题考试,朝廷不另差考官。神宗元丰二年 (1079),令太学外舍生每月私试一次,每年公试一次,合格者补内舍生。武学、律学、医学等亦有私试,试法与大学相类。宋代学校
官名。即太子右清道副率。
官名。见“宝章阁”。
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以院长一人为主官,掌编订法规。
爵名。①汉朝置,即食邑为县之列侯。汉制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三国魏置为第七等爵,位男下、乡侯上。晋朝定位在开国县男下,三品。南朝宋因之。北齐设散县侯,位低于开国县侯,高于开国县伯,三品。②南北朝、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孝弟即孝悌,古时“弟”“悌”通用。《汉书·惠帝纪》:“(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注:“师古曰:弟者,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按:在“孝悌”条释词中说“孝悌”为高后初置。本条中又说惠帝四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