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请室

请室

官吏请事待诏之室。《汉书·贾谊传》:“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注:“应劭曰:‘请室,请罪之室。’苏林曰:‘胡公《汉官》:车驾出有请室令在前先驱,此官有别狱也。’”《汉书·爰盎传》:“及绛侯就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请室。”注:“师古曰:请室,狱也。”《惜抱轩全集·笔记·后汉书》:“(汉)宫殿旁有小室,曰请室,言人臣于此得请事待诏,凡宫殿旁多有之,非定于一处,亦非必以请罪及以囚人也。《贾谊传》苏林注引胡公《汉官》,天子出有请室令在前先驱,又《续书百官志》云:车驾出在前,请所幸。中兴省此官,盖此令亦主请事者耳。周勃(绛侯)逮于廷尉,特诏置入请室,岂入请室者必囚哉?如霍光止画室,当即是请室也。东汉则德阳殿钟旁有小室,谓之钟下,故如淳比之前汉请室。”

猜你喜欢

  • 太乐库丞

    官名。南朝梁置,属太乐令。位流外三品蕴位。掌太乐演奏所需的诸种器物。

  • 三闾

    官名,为三闾大夫的省称。战国时楚国有此官,爱国诗人屈原曾任此职,掌管屈、昭、景三族。后世则专指屈原。《后汉书·孔融传》:“忠非三闾,智非晁错。”

  • 法部会计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 郡马队主

    郡分职吏名。南齐置,掌郡所属马队。《南齐书·张敬儿传》,记敬儿系南阳人,“为郡马队副,转队主,稍官宁蛮府行参军。”

  • 针助教

    医学学官名。见“针博士”。

  • 看守所所官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正八品,奏补;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从八品,咨补;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

  • 司事

    ① 泛指任职官吏。《国语·周语上》:“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② 官名。(1)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国家营事,缮治器物

  • 决狱官

    官名。契丹遥辇时,自萧敌鲁五世祖胡母里始,其后代世为决狱官。掌理狱讼。

  • 崇玄令

    官名。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一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京都诸寺观名数、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

  • 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

    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见“国民参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