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吏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宋朝贡举考试机构。殿试、省试时常置,设复考官、复考点检试卷官。掌复审初考官所定等第,转送详定所。科举考试机构。宋制,殿试,省试常设复考所,选派复考官和复考点检试卷官,掌理对初考的复试,定等第以后转送详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正副各一人。掌京城城门守护。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朝官。
官名统称。宋朝指秘书丞、太常丞、宗正丞。其选甚清。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职事官。
官名。即崇玄丞。
兼统两郡的太守的称谓。南朝有合两郡置一太守之制,其太守即称之为“双头郡太守”。亦有三郡合置一太守者。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之第十二阶,从四品下。元朝沿置,从三品,宣授。官阶名,金朝置,为武散官从四品下。位在定远大将军下,广威将军上。散官只有官阶,无具体职事。见《金史·百官一》。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 “其雉,翌日,王其令右旅众左旅畓见方,不雉众。”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官名。又称“雕人”。《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雕凿器物。《周礼·冬官·考工记》: “刮摩之工: 玉、楖、雕、矢、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