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匾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充任。参见“主文中散”。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即“惕隐”。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为北院统军使之副,协佐统军使掌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官名,三国魏置,掌军垦屯田事。《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次官,佐太宰署令掌本署事务。亦称太宰丞。
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总督江南河道,掌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雍正七年 (1729) 改总河设,驻清江浦,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
官名,即牧师苑令,详该条。
官名。南朝梁、陈置,管理北苑,属司农卿。隋省。
绌,通黜,贬官降职。陟,升官提职、提升。绌陟:考核官吏的成绩,给予升降。《史记·五帝本纪》:“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