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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毁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断罚追毁宣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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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办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清朝“各部书办”的省称。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类似古代的胥吏,不在官制内。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

  • 梯里已

    官名。辽置,即惕隐。见“大惕隐司”。

  • 管匠都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

  • 经学祭酒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 (319)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署从事中郎裴宪,参军傅畅,杜嘏并领经学祭酒。”

  • 挨贡

    参见“岁贡”②。

  • 康里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七月,统康里军士,亦称康礼卫。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职。三年正月,罢。

  • 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

    见“祐国营缮都司”。

  • 福建司员外郎

    官名。即“福建清吏司员外郎”。

  • 中护军将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宦传》:“(段) 霸少以谨敏见知,稍迁至中常侍、中护军将军、殿中尚书。”

  • 对读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又称“对读官”。宋朝置。其制,凡士子试卷需经誊录副本交考官阅读。为防止誊写错误,特设对读所,将副本与原本校订。选京朝官和选人及粗通文理之大小使臣管理校订事,称为对读官。后代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