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
宋朝幕职州县官统称。因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故称。宋初分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经徽宗崇宁二年(1103)及政和六年(1116)两次改名,七阶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修职郎、迪功郎。选人经磨勘改官方能升为京朝官。此外,未入流而参吏部铨选者,如斋郎、试衔等,亦称选人。
候补、候选的官员。《新唐书·选举志下》:“自今选人才业优异,有操行,及远郡下寮名迹稍著者,吏部随材甄擢之。”
宋朝幕职州县官统称。因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故称。宋初分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经徽宗崇宁二年(1103)及政和六年(1116)两次改名,七阶为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修职郎、迪功郎。选人经磨勘改官方能升为京朝官。此外,未入流而参吏部铨选者,如斋郎、试衔等,亦称选人。
候补、候选的官员。《新唐书·选举志下》:“自今选人才业优异,有操行,及远郡下寮名迹稍著者,吏部随材甄擢之。”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隶承政厅。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处内分置京文股、外文股、督催股、庶务
东宫武官名。唐开元中,改太子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并为太子千牛,秩从七品上。分置于左右内率府,各四十四人。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高士廉除开府仪同三司,仍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官名。橐泉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亦称橐泉厩,在橐泉宫下。监置长及丞。东汉省。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掌关防郎中一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