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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士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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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王宾辅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侍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 盛京礼部左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皆为满员。掌关领祭祀物品,供祭陵之需用; 并管盛京各庙应用之物及发修工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 一齐额尔机爱惜喇喇哈番

    即“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满语官名,即“一齐额尔机爱惜喇库哈番”。详此条。

  • 判北京留司御史台事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大卿监以上官充任,为北京(今河北大名)留司御史台长官。

  • 督宪

    清朝总督尊称。

  • 户部右曹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常平免役之政令,以及坊场、河渡、水利、伍保、没官田产、义仓赈济之事。南宋分六案: 常平案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 免役

  • 武学司书

    见“武学掌仪”。

  • 司牧局大使

    官名。明代于光禄寺置司牧局,掌牧养牲畜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废。

  • 判户部

    官名,掌管户部事务。唐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名称判户部;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判本司”;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因此,判户部、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

  • 第二届国会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二月十七日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各省即据以选举参议员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