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殿中郎”。
官名。隋高祖始置,为从三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复置,为文散官正五品下。宋初沿唐制。太宗太平兴国元年 (976)改为朝奉大夫。神宗元丰三年 (1080)后再置为新寄禄官,正六品,取代旧寄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魏以来吏员的补用,多注重学识。汉初规定,学童能背诵经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吏。武帝时又规定,凡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可补为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若
“小宫尹上士”的省称。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副长官。员额二人,从三品。
参见“仪曹郎”。
县属吏名。县中正之职,魏晋与南朝均无考。东魏《武德于府君义桥碑阴》,有州县中正兼主簿一人。据《魏书·地形志上》记载,怀州武德郡所属有州县,“州”为地名。是北魏县属吏中有中正之设其职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除郑州刺史。寻授内雄俊中大夫,刺史如故。”属官有雄峻中士,正二命。雄俊有时作雄峻,当是
见“札鲁忽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