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使司左参议
官名。明朝通政使司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佐通政使掌受内外章奏封驳之事。
官名。明朝通政使司置,左、右各一人,正五品,佐通政使掌受内外章奏封驳之事。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五品中。参见“主文中散”。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垦牧、山林、水产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
清朝官员处分制度。外任官员因钱粮、刑名事件被降调或革职离任,由督抚另行委员接署印篆者,称为摘印。凡被参奉旨降革之员,于部文到日,该督抚应及时委员摘印。否则,得照徇庇例,降三级调用。至于钱粮、盗案限满等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官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典仓署属官。
官名。北齐属大宗正寺,员一人,佐大宗正卿、少卿管理皇族宗室事务,七品。北宋属大宗正司,员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佐知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训导宗室,纠其违失。南宋改置知大宗正丞一人。金朝属大宗正府
官署合称。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五出卖药所。政和四年(1114),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参见“熟药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长官为丞。
官名。传说夏、商、周所设四辅官之一。《礼记·文王世子》: “设四辅及王公。”孔颖达疏: “其四辅者,案《尚书大传》云: ‘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官名。辅佐天子或太子的官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八品。属尚工局,掌金玉钱货。唐朝改正六品,属尚服局,掌瑞宝、符契、图籍。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服局,掌宝玺符契、识其行用,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