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十二年 (1275) 由西夏中兴道、巩昌两按察司合并而成,置司巩昌 (今陕西陇西) ,仍简称巩昌按察司。二十年,移司于甘州路 (今甘肃张掖),改为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
即“抹里”。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部本”对称。清制,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经稽核其程限、规制后,再送达内阁,俗称“通本”。参见“部本”。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即兵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员外郎。
官名。又作“理国政听讼大臣”。清入关前职官。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共五人,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又称“五大臣”。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亦称理事十大臣,与五大臣佐理国政,厘治政刑
比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类名。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高等审判厅的分厅、分庭并未普遍设立,为求补救起见,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以受理上诉案件。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
官署名。明置,掌织染之事。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梁工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