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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社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掌社稷、祠祀、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曾设直长一职,章宗明昌三年 (1192)罢。承安三年(1198),设祝史、斋郎一百六十人。完颜永济大安元年(1209),兼领武成王庙署。


官署名。唐设此官署,全名为两京郊社署,简称郊社署;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属太常寺。设令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幂,而太官令实之。属官有府、史、典事、掌固、门仆、斋郎等。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常寺·两京郊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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