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郊祀、元日、冬至天子御殿及禘袷后庙神主、赴太庙伞扇。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殿中省的长官,见“殿中省”。
官署名。又称 “契丹、奚、汉、渤海军都指挥使司”。辽朝置,设太师、都指挥使等职。
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县官所出文告,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
官名。见“公府车曹”。
官名。元置,见“大都路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简称稽勋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勋级、名籍、丧养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勋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即“出入使人”。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