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官制
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战国时,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取得不韦的赏识,举以为郎,由此遂致显达。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郎有议郎、侍郎、郎中、中郎之分,都是君主的侍从,其人数在秦时多至数百人,不从事实际政务,而令丞长吏多以郎官出补,故具有候补官的性质。而郎官制实是由君主养士制度发展而来的一种候补官位制。
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战国时,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取得不韦的赏识,举以为郎,由此遂致显达。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郎有议郎、侍郎、郎中、中郎之分,都是君主的侍从,其人数在秦时多至数百人,不从事实际政务,而令丞长吏多以郎官出补,故具有候补官的性质。而郎官制实是由君主养士制度发展而来的一种候补官位制。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米仓中士,正二命;米仓下士,正一命。掌米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官名。即“右尚丞”。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曹操置,以曹洪为之,位在扬武中郎将下。一说曹操于建安(196—220)中置鹰扬将军,以曹洪任之。见《三国志·曹洪传》。武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帅兵征伐。《三国志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江浙行省。置司庆元路(今浙江宁波),领庆元、衢州、婺州、温州、台州、处州、绍兴七路,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浙江省大部分地区。设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各一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官署名。北齐置,管理皇族外戚名籍事务,领诸王国、长公主官属。为九寺之一。设卿、少卿、丞各一人。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属吏。秦汉以来,历朝置宗正管理皇族事务,北魏改称大宗正卿。北齐沿北魏制,故名。
贡举考试名。宋朝凡举人殿试登科,交纳敕牒所用朱、胶、绫纸成本费,由礼部贡院关送吏部南曹,试判三道,称为关试。科举考试方式之一。宋承五代后唐之制,凡殿试及第者均发给敕谍,但须交纳制作敕谍的朱、胶、绫、纸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时代,刺史常带将军,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之外,仿州军府之制,多置参军。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亦置军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