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置,原系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诏以曾经担任过知县和通判资序的人充任。小使臣省罢,内侍官改以三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
官署名,为中藏府的下属机构,其职不详,似乎是掌中宫官吏之俸的官署。《后汉书·孝桓帝纪》:“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南齐设,隶太子左、右卫率。梁、陈沿置。梁流外七班,陈九品。职同“殿中将军”。东宫武官名。南朝宋初置太子殿中将军十人,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分属左右卫。南齐与梁陈沿置。
官署名。元朝文宗天历元年(1328)由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改立,隶太禧宗禋院。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各一员。下辖永福、昭孝、普庆三营缮司及崇祥、永福财用所等机构。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属行政院,掌管蒙古、西藏的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就其中指定常务委员六人,由国民政府选熟悉蒙藏政教情形者担任,下设蒙事、藏事、总
官名。《周礼》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宣布法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布宪中大夫,正五命,属秋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薛善传·敬珍附传》:“子元约,位至布宪中大夫。”副职为布宪下大夫,正四命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太仆寺为司驭寺,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四员,正七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四员,正七品。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正八品。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始置,有令、丞,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令品。唐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为珍羞署,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玄宗开元元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