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甲铠署置,或隶军器监,或隶少府监,玄宗开元三年(715)始定隶军器监; 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甲胄、綅绳、筯角、杂作及工匠; 另有监作、典事等。金朝亦置,属军器监。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选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省,以备咨询政事,为待制官之始。高宗永徽(650—656)以后,以学士、文人待制; 玄宗先天(712—713)时以京“清官”及“朝集使”六品以上,
官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永备仓,属宣徽院,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定秩为从五品。掌收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舆轿。
官名。见“三司使”。
官名。南宋初年,置于诸路,以武臣充任,协助守臣掌兵马之事。遇朝廷起兵,则受副总管节制。
官场用语。官员已到或末到致仕之年,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退居就闲,援引七十岁休致之制,向朝廷申请致仕,称引年致仕。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六品。
官署名。元朝始设,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掌勘核刑名案件。设理问二人,副理问二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明、清沿置,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明设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清于直隶、江西、江苏、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