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郎中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明朝置,为供应宫廷薪炭的机构之一。隶内府惜薪司,设佥书、监工以督其事,皆以宦官为之。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四年 (621)为酬秦王李世民平洛阳大功而特置,掌全国征讨军事,位在王府之上。以天策上将军总判府事,有长史、司马各一员,从事中郎二员,并掌通判府事; 军谘祭酒二员,掌参谋军事,赞相礼
官制术语。唐、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称量移。白居易《贬江州司马自题》:“一旦失恩先左迁,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制,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称为量移
官名。隋朝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内官尚宫属官,员三人,视勋品,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金沿置,为典卫司、宫苑司、惠民司诸司长官,各一人,正七品至从六品。元朝置于御香局、掌薪司、供膳司、上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祭祀的割烹,陈设内装牲体鱼腊的鼎俎,并负责料理致送或宴饮宾客有关食物的事宜。北周依《周礼》置外膳上士,正三命;中士,正二命;外膳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
官名。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代行刺史职权,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简称监州。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亦可升任刺史。见《南齐书·陆慧晓传》。后亦为通判的别称。官名。通判的别称。南朝梁
官名,三国时吴置,为水军统帅。“(王)浚又克夷道乐乡城,杀夷道监陆晏、水军都督陆景。”见《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
①谓官非三公而仪制待遇同于三司(三公)。《后汉书·邓骘传》:东汉殇帝“延平元年(106),拜骘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始自骘也。”魏晋时期,授予开府位从三公之文武官。南北朝授予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官号。
官名。北魏置。为主将亲信,统领帐下亲军,侍卫主将。《魏书·尔朱彦伯传》:“(尔朱)弼帐下都督冯绍隆为弼所信持。”官名,三国魏置,为州佐吏,掌有关军事。《三国志·魏书·胡质传》:“威,咸熙中官至徐州刺史
部和曲都是军队的编制单位名称。详见“部”条2。(1)汉代军队编制单位。汉代将军是统兵的高级将领,将军所统之兵分部(如大将军营分五部)分别由部校尉一人统率,其不置校尉之部,由军司马统率之;部下的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