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磨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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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者

    奉命出使之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官名,即使臣,掌奉诏去办理某事,事毕即罢。《后汉书·孝献帝纪》:“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三国志·魏书

  • 资治尹

    文勋官名。明置,以授正三品文官。再考称职者。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五阶,秩正三品。

  • 刑部饭银处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储各省报解饭银及户工两部拨给饭银。各级官员及书吏的饭银各有定额,官员按月支给,书吏按季支给,各司多少不等。各役工食及杂项开支也都由本处核发。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满、汉司员各一人

  • 检验官

    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秦汉时,常由县丞、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其后,各代均相沿袭。《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

  • 两中尉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 行在

    天子外出巡幸居止之处。明朝永乐七年(1409)年起,成祖长期离京师(今南京)赴北京经营迁都及北征诸事项,于北京分置诸司衙门,均加“行在”二字,称行在某部、行在都察院、行在五军都督府等。详见诸条。行在,

  • 总参谋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二品,协都统充,简放。赞佐号令,参画机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 譏(讥)察官

    官名。金朝设于关隘、渡口之处,掌稽察奸伪,秩正八品。设在关口之处者,尝由关使兼任。

  • 大抚军院知院

    官名。元末大抚军院长官,从一品,置四员,助皇太子掌全国军务。下设同知二员,副使、同佥各一员。

  • 右中侍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