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正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员四人,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员四人,正一命。
指郡守、刺史和县令、县长、县丞、县尉。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故俗称其为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也指刺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
官名。见“三司使”。
官职的名称。《史记·匈奴列传》:“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魏书·官氏志》:“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
官名。北魏秘书省属官。详见“钟律郎”。
参见“太子备身五职”。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武备寺军器人匠提举司军器人匠局下,掌制造弓弩。置院长或大使、副使。
官名。北齐置。详见“右牝署”。
官署名。金朝置。掌南京(今河南开封)城壁及缮修等事。设提举、同提举总领所事,秩正七品、从七品;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佐缮治; 受给官一员,掌收支之事; 壕寨官一员,掌监督修造。
掌符节之小吏。战国置。《墨子· 杂守》:“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著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参验之。”孙诒让注:“主节,小吏 掌符节者。”唐朝亦置,隶门下省符宝郎,掌守幡节; 十八人,流外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