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金局
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于次年五月十日裁撤,以其事并归农商部。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十二月六日,农商部呈准公布《采金局章程》,规定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设置,分别称吉林采金局和黑龙江采金局,各设局长、副局长一人,技师若干人,局内分股办事。
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于次年五月十日裁撤,以其事并归农商部。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十二月六日,农商部呈准公布《采金局章程》,规定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设置,分别称吉林采金局和黑龙江采金局,各设局长、副局长一人,技师若干人,局内分股办事。
官名,即五威将。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掌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汉书·王莽传》:“五威将乘乾文车,驾坤六马,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帅,凡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
官名。春秋置。掌监督市场物价。《庄子·知北游》:“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王先谦集解: “监市,市魁也”。
同“大政”。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掌国政的正卿大臣。《逸周书·尝麦》: “众臣咸兴,受大正书,乃降。大史䇲刑书九局以升, 授大正。”参见“大政”。
官名。即守宫丞。
官名。明朝于内府司礼监、御酒房、御药房、御茶房及京营、礼仪房、宝和店、南京、苏州、杭州织造局、市舶司等分置。宦官职名。明置于司礼监及御马监。司礼监提督太监员额一人,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长随
见“舍人院”。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北宋置,隶翰林院,掌皇帝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书艺等。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书艺局,属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旗帜。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魏书·阉官传》:“(仇款)仕慕容为乌丸护军, 长水校尉。”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