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局郎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下省城门郎置,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 复为城门郎。参见“城门郎”。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下省城门郎置,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923) 复为城门郎。参见“城门郎”。
即“弘义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京都统军使司长官。
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置,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防止军官谎报空缺。御史执行清军任务,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
殷朝军队编制名。《小屯南地甲骨》第二三二八片:“王其令右旅众左旅㳫见方。”商代军队编制单位名。见“旅(2)”。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官名。清乾隆时官修《历代职官表·銮仪卫》按:“考《晋书》又称陈勰为典兵中郎将,武帝每出入,持白兽旛在乘舆左右,卤簿陈列齐肃。《舆服志》载卤簿仪式亦有典兵中郎中道督摄之文。典兵中郎将为今领侍卫之职,而得
西夏官位。谏师位之一,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
官署名。南宋养马机构。孝宗淳熙元年(1174),置养马使唤人,由步军司差拨。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以及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负责关押未决人犯。置所长、所官掌其事。民国时,关押刑事被告人的地方。置所长、看守主任及男女看守等,分别办理所中事务,由高等法
汉代对军队作一般调发的凭信。《汉书·文帝纪》记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 竹使符”。颜师古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