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阉官

阉官

官名,也写作奄官,即在宫中任职的太监,也称宦官。《后汉书·郑太传》:“(何)进将诛阉官,欲召并州牧董卓为助。”《后汉书·五行志四》:“儒说奄官无阳施,犹妇人也。”

猜你喜欢

  • 北院副统军使

    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 改官举状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 应接使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置,掌应接诸军。《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弘农王曾以“庐州观察使刘威为应援使。”

  • 奏本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

  • 来远驿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鸿胪寺,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

  • 领侍卫府

    见“侍卫处”。

  • 捕快

    即“捕役”。

  • 江苏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江苏司。雍正十二年 (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江苏刑名,并兼理江南道御史、江宁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设

  • 某宫判官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都部署司”。

  • 油漆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油漆房屋等建筑物及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