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食官署

食官署

官署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有令、丞,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饮膳之事,另有掌膳、奉觶等属。

猜你喜欢

  • 宫观官

    官名统称。即宋朝神祠官。真宗时始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管勾、勾当、主管等名目。皆食其禄,为佚老优贤之职。神宗

  • 内行给事

    官名。北魏置,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一《韩震墓志阴》:“(韩震)母东燕俟文氏,内行给事侯文成女。”参见“给事”。

  • 中尚方

    官署名。秦置尚方,汉因之,属少府。主制作御用器物。东汉末年分为左、中、右。或以为汉武帝时已分。然据西汉出土文物铭文,唯见“中尚方”,或即尚方之别称,因其在禁中,故名。三国魏、西周因之。据洪饴孙《三国职

  • 副达喇嘛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达喇嘛之下、德木齐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 正监

    官名合称。正和监为二官。秦汉皆置,属廷尉,掌刑狱审判。西汉时有正、左监、右监各一人,秩千石。正为廷尉的副长官。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省右监,属吏一百四十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

  • 司法

    ① 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法曹置,诸卫、诸率、诸王府及诸州皆置。长官为行参军,雍州、京兆郡、大兴、长安县及诸郡、县置佐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行参军为行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

  • 屯头王

    王名。汉时匈奴有屯头王。《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荻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

  • 仪同

    官名。①仪同三司的省称。南北朝使用广泛,授予人数甚多。②北周为仪同大将军、仪同将军省称,位开府大将军下。1、“仪同三司”的简称,即仪制待遇同三司,三司即三公。详“仪同三司”条。2、“仪同大将军”的省称

  • 官统

    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 崇文门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为主官,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副监督又称副使,由内务府大臣选派。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正额解户部,盈余归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