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食邑

食邑

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收其租税而食,故名。又称采邑。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作为俸禄形式。汉初,诸侯王、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景帝后逐渐被剥夺,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数量按户数多少计算; 食邑随爵位黜升而损益,亦得世袭,魏晋南北朝各朝皆置。其制大抵是受封者分成食封户所纳租税,其邑可在本邑也可不在本邑。西晋: 诸国三分食一; 东晋: 九分食一; 北朝北魏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制: 王三分食一。公以下四分食一。又,自三国魏始有些爵位是虚封,有爵位但不食租,没有食邑。宋承唐制亦置。为宗室及官员的一种加衔。有二百户、三百户、四百户、五百户、七百户、一千户、二千户、三千户、四千户、五千户、七千户、八千户、一万户,共十四级。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两府、使相、节度使七百户。宣徽使、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五百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知制诰、待制及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以上,以及承制、崇班、军员等,初该恩加三百户。承制、崇班、军员再该恩加二百户。亲王、重臣有特加至万户者。开国公、侯、伯、子、男等爵,皆随食邑而封。三百户已上封男,五百户已上封子,七百户已上封伯,一千户已上封侯,二千户已上封公。


即封地、封邑。因食其租税,故曰食邑。《史记·曹相国世家》:“赐食邑于宁秦。”“赐食邑平阳。”“高祖六年赐爵列侯,与诸侯剖符。世世勿绝。食邑平阳万六百三十户,号曰平阳侯,除前所食邑。”

猜你喜欢

  • 平和大夫

    见“保和大夫”。

  • 右骠骑将军

    官名。三国蜀后主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景耀二年(259)复增置右骠骑将军。”参见“骠骑将军”。将军名号,三国蜀后主置,掌帅军作战。洪饴孙《三国职官表》:“景耀二年复增置右骠骑将军。”

  • 司败

    官名。春秋时楚、陈、唐等国置。掌司法、刑狱、治安。相当于它国司寇职。《左传·文公十年》:“臣归死于司败也。”杜预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左传·定公四年》:‘子常归唐侯,自拘于司败。”《史记·仲尼

  • 内允

    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652)改,显庆元年(656)复名中允。官名。即中允。唐高宗永徽三年,因太子名忠,故改中允为内允。见《通典·职官十二》,参看“中允”条。

  • 太子前卫率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后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376—396)年间复置。南朝宋废。简称“太子前率”。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 广东司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 五业从事

    官名,汉末刘表置,掌五经教授等事。学官名。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辟宋衷为五业从事,见《艺文类聚》卷三八《礼部上·学校》引王粲《荆州文学记》。五业指五经。

  • 诫饬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省治隆兴 (今江西南昌),又称隆兴行省,统江西、福建地。十五年,另置福建行省,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不久,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

  • 中山宫丞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