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统辖总管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左、右两翼各马厂事务。其属官有左、右翼马厂总管各一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左、右两翼各马厂事务。其属官有左、右翼马厂总管各一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隋初太仆寺有龙厩署,置令及丞。炀帝时改龙厩署属殿内省尚乘局,并改名为典厩署,有左、右驳阜二厩。加置主乘、司库、司廪官。唐沿置,改属太仆寺。见“典厩署令丞”。
礼部之别称。
官名。北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置为东宫属官,以左右监门副率兼。仁宗即位,遂省。
①官署名。唐朝置,隶鸿胪寺,有监一员,掌寺观道士帐籍、斋醮之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②官名。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置一员,太宗贞观 (627—649) 中废。
官名。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置,职掌与中领军同,但任职者资重于中领军,省称领军。三国魏沿置,为禁卫军最高统帅,由亲信或宗室担任,权势极重。吴亦置。西晋初省,以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依照《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的规定,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编为一村;因情形特殊,不便同别的村庄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籍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改为渡河将军。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三省、六部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