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
1、黄阁,也作“黄閤”。指丞相官署或三公官署;因其官署厅门为黄色,故称黄阁。汉代卫宏《汉旧仪上》:“丞相……所事阁曰黄阁。”《宋书·礼志二》:“三公黄阁,前史无其义……三公之与天子,礼秩相亚,故黄其阁,以示谦不敢斥天子,盖是汉来制也。”
2、唐代门下省也称黄阁。杜甫《奉赠严八阁老》:“扈圣登黄阁,明公独妙年。”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
1、黄阁,也作“黄閤”。指丞相官署或三公官署;因其官署厅门为黄色,故称黄阁。汉代卫宏《汉旧仪上》:“丞相……所事阁曰黄阁。”《宋书·礼志二》:“三公黄阁,前史无其义……三公之与天子,礼秩相亚,故黄其阁,以示谦不敢斥天子,盖是汉来制也。”
2、唐代门下省也称黄阁。杜甫《奉赠严八阁老》:“扈圣登黄阁,明公独妙年。”
宋代的宰相、翰林学士、御史称三告官。宋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二》:“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
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南
官名。金置,为尚衣局的佐官。见“尚衣局”。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一人,正四品,位签书枢密院事下。元成宗大德十年(1306)枢密院复置,三人,后定置二人,正四品。官名。金置,为枢密院长官之一,正四品,位在使、副使、签书之下。与上述长官共掌武备机密
官名。明初户部广西部、刑部广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广西部”。
县分职吏名。战国时,县市场置吏,见《韩非子·内储说上》,亦称市掾。《史记·田单传》亦记田单为临菑市掾。汉代亦以市吏与市掾并称。《汉书·尹翁归传》有平阳市吏,《后汉书·方术·费长房传》有市掾。市掾职主市
官署名。北齐鸿胪寺始置,有令、丞,又有奉礼郎三十员。隋朝有令二员、掌仪二十员。唐朝置令、丞各一员,掌凶礼丧葬之具,又有司仪、掌设、斋郎、幕士等属员。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改殿庭仪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邮传部提调处设。掌官办铁路行政事宜,凡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事均属之。置局长一人,提调二人,副提调一人,下设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课。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不在原籍,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称寄应。宋制,应解试者不在原籍,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称为寄应。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