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
官名。掌管水源湖泽贡赋之官。《周礼·夏官》:川师,“掌川泽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
官名。掌管水源湖泽贡赋之官。《周礼·夏官》:川师,“掌川泽之名,辨其物,与其利害,而颁之于邦国,使致其珍异之物”。
清代各级官府向民间征派民夫和敛取物资之统称。例定五十家出一名,但吏胥保甲常以一而派十,且名目繁多,扰民最甚。
即“汉和帝”。
南宋福州长溪(今福建霞浦)人,字方叔。庆元进士,为襄阳制置司干办官。开禧二年(1206),金兵围襄阳,协助知府赵淳守城,至九十余日,始解围。著有《襄阳守城录》及《裨幄集》。
南诏官名,掌机密。
官名。北宋熙宁三年(1070),王安石欲革募兵之弊,而代之以民兵,始于陕西路置,掌义勇兵分番教阅之事。四年罢,令转运司、提刑司领其事。元丰中,又置提举义勇保甲,每路文、武臣各一员,文臣为提点刑狱兼提举
唐武德四年(621)以阳德县改置,治今广西来宾县东南古郎山下。属柳州。后属严州。五代时废。
见“旋相为宫”。
战国时楚国的一种信节。青铜质,长方条形,首端较大,铸成龙头形,尾端较小,平头。正背面镌刻有铭文“王命命赁一(檐),飤之”九字,“命”字为重文。对铭文的解释有以下诸说:一说释
学校名。清同治四年(1865)苏松太兵备道丁日昌创办。学生定额三十名,课程以经史性理为主,辅以文辞,尤重躬行。光绪三十年(1904)改为龙门师范学堂,并派员赴日本考察师范规制。次年春开学,分简易科两班
古代对未到纳税服役年龄男、女之称谓。亦有专指未成年男子者。未成丁之年龄,历代不同,汉初曾定二十三岁为成年,后多为二十岁。清代规定,男子十六岁至六十岁为人丁,十六岁以下为未成丁,不缴纳丁银,不承担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