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拉克
即“察拉克”。
即“察拉克”。
官名。掌管太仓粮仓的官员。秦代置,为太仓令副贰。汉、魏、晋、南朝沿置。北齐置为司农寺太仓署次官。隋沿置,员六人。唐代员六人,从八品下。北宋仅存其名而罕除授。
辽吉仪名。相传遥辇氏胡剌可汗始制此仪,祭木叶山,山在土河(今老哈河)与潢河(今西拉木伦河)交会处,为契丹始祖庙所在地。山上东向设天神、地祇之位,并仿朝班之形植树,有君树、群树、神门树之分。皇帝、皇后致
官名。即尚书省右仆射。唐龙朔二年(662)改是称,咸亨元年(670)复旧称。
即“原人论”。
即“观音”。
又名《中俄喀什噶尔西北界约》。《中俄伊犁条约》勘界议定书之一。清光绪十年(1884)五月,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札布与俄国费尔干省省长密登斯开(梅金斯基)签订。共六条。划定自别迭里至乌孜别里段双方国界
官名。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唐代为主考官,开元二十四年(736)始以礼部侍郎充任,后亦有别命他官充任者。宋代礼部试时设一员,并有同知贡举二、三员,均由侍从近臣、两省及台谏长官中选充,总称“知举官”。主持
科场称谓。即指科举考试中武会试之中式者。以区别于文科进士,故名。
周史官。《庄子·则阳》柏作伯,通用。参见“大㢰”。
见“中台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