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伙头
参见“里”(1080页)。
参见“里”(1080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春秋时※姜戎首领。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秦逼诸戎,晋惠公诱其率所部由瓜州(陕西秦岭西陇山地区)迁至晋南鄙,除荆棘,驱野兽,为晋国荒地的开辟、国力的强盛作出重大贡献。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①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首领匈奴破六韩拔陵年号。524—525年,凡2年。一说523—525年,凡3年。 ②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匈奴(一说敕勒)杜洛周年号。525—528年,凡4年。
辽、金时对※鞑靼的另一种称呼。又作阻䪁、术不姑、殊保等。王国维在《鞑靼考》中认为:元人讳言鞑靼,在纂修辽、金史时均以此称代之。今人研究确认此称乃客观存在,因该称早见于金人文集,而非出自元
古地名。故址为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南10余华里处之大民屯古城(一作梅里斯)。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乃颜联络东路诸王哈丹等发动叛乱,次年,元将玉速帖木儿进军追讨至此。
清中叶以前青海西南藏族部落总称。一称青海所属四十司、阿里克等四十族。即蒙古尔津族、雍希叶布族、玉树族、噶尔布族、苏鲁克族、尼雅木错族、洞巴族、多伦尼托克安图族、阿萨克族、克列玉族、克阿永族、克叶尔济族
书名。清钱大昕撰。4卷。分经、史、子、集4部,每部各为1卷,内再分子目若干。是作者鉴于《元史》不列艺文志一门,参照前史体例,取元人学者文士著述,录其都目,以补《元史》所未备之作。举凡元人著作之可传者,
元代地名。又译月良古惕秃剌思。在前苏联赤塔南之鄂良古依河地。宋庆元六年(1200),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与克烈部王罕大败泰赤乌部于此。
古县名。①西汉置充国县。东汉初省入阆中县。汉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献帝初平四年(193),析出南充国县,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因境内多“蛮夷”,故加“国”字。沿用至晋代。南朝宋改为西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