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东征纪行录

东征纪行录

书名。明代张瓒撰。1卷。作者曾于成化十二年(1476)任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参与镇压播州天坝千、湾溪苗民起义。是时,夭坝千53寨及重安江长官司湾溪等地苗民暴动。宣慰使杨辉等与作者亲临播州督理其事。此书即录其自重庆启程,迄于班师之事,即成化十二年至十三年,约计百余日,按日记载,内容颇为翔实。对研究明代苗民起义有参考价值。有《丛书集成初编》本、影印《元明善本丛书》本。《四库提要》载有对此书的评述。

猜你喜欢

  • 公孙敖

    汉朝官员。义渠人。初事景帝,为郎。武帝元光六年(前129),以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奉命从车骑将军卫青等出征,为骑将军,兵败,折兵七千人,罪当斩、赎为庶人。元朔五年(前124),复以校尉从大将军卫青击

  • 高阙州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位于多览葛北。以斛薛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斛薛首领为刺史。隶燕然都护府。

  • 度稽部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奴皆部。活动于太鲁水(即他鲁河,今吉林嫩江支流洮儿河)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众附

  • 土黑勒威勒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 龙龛手鉴

    即“龙龛手镜”(500页)。

  • 乌什直隶厅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 扫寨

    布依族旧时宗教迷信活动。流行于黔南和黔西南。每年春季进行。意为把寨内邪魔扫除干净,以保人畜健康,五谷丰登。此外,凡遇狗上房、山羊叫、看见火星等,则随时请摩公(巫师)扫寨驱鬼。各地做法不一,一般为:在扫

  • 白郁久同

    ?—567北周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武帝天和二年(567),乘延州(治今延安市城东延河东岸)总管宇文盛率众筑银州城(在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之机,与同族乔是罗,结别部帅乔三勿同,欲举兵

  • 三伏节

    见“辖里尀”(2445页)。

  • 俍歌

    参见“壮歌”(8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