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于阗”(58页)。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地方。在拉卜楞寺从贡塘·嘉贝样剃度出家。入经院学习理法,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曾与科采·措杜活佛进行《悟慧论》的磋朗会辩,成为著名辩经者。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
1680—1733清朝官员。畲族。字玉霖,别字任庵,号鹿州。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幼年丧父。聪颖好学,刻苦自励。17岁,离家泛舟于闽、浙、粤沿海,以开阔眼界。经9次乡试俱落选,但其文才已被时人赞赏。
1654—1722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世祖福临第三子。1661—1722年在位。年号康熙。顺治十八年(1661)嗣位,时年8岁,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辅政大臣代理国政。康熙六年(16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见“罗泼”(1415页)。
见“三娘子”(50页)。
见“安清”(904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