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①契丹语音译,“迅速”之意。后被女真语借用。辽代契丹人和金代女真人均有以此命名者。如萧撒八、耶律撒八、完颜撒八等。 ②(?—1161)金代起义军领袖。契丹族。初仕金任招讨司译史。正隆六年(1161),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理藩院尚书※延煦之子。光绪二年(1876)进士,累官理藩院侍郎。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维新失败后,在朝汉官罹法网者众。其秉公直谏,独奏论刑狱贵持其平,不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藏族部落名。分布于青海共和县中部沙珠玉、英德尔、黑马河等乡。为海南地区交通要冲。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被废黜后解送北京,途经青海湖边该部所居贡噶诺尔(更尕海)时去世(一说逃脱)。初名都秀群木札,原在贵德
指“河套人”化石(“中国新人”化石)代表的文化。1922年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南部乌审旗境内萨拉乌苏河河岸沙层中发现。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距今约3万5千年。所发现的化石有左上侧门齿一枚,同时发现脊椎
见“丹白旺秋”(378页)。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
古族名。又名蒲蛮。明清文献对布朗、德昂族的称谓。其俗,青红布裹头,项以青小珠贯而系之,多者为贵,无则为贱。下穿花裙,身挂花套长衣,膝下系黑藤数道。妇人绾髻于脑后,以花布围腰为裙。赤脚而行,涉水登山,其
见“辖里尀”(2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