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王铜圆壶
见“壶”(2091页)。
见“壶”(2091页)。
见“配夏哇”(1813页)。
藏语音译。通常意译作诉讼判决书。涉及土地、属民纠纷的,可作析产文约。属※封地文书之一种。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书名。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1卷。内收21篇。明吴文华(字子彬,福建连江人,汉族)撰。为万历三年(1575)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咘咳(今属南丹)、北三(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1456明代瓦剌贵族。又称阿拉克丞相、阿拉克忒睦尔丞相、阿刺平章。出身于巴图特部巴噶尔观鄂拓克。为也先汗重臣,执掌瓦剌右翼诸鄂拓克。正统十四年(1449),与也先率军攻袭明宣府、赤城等,配合也先取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安西都护府下王庭州都督府,以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置。《大唐西域记》作鞠和衍那。《册府元龟》和《唐会要》作久越得健,《酉阳杂俎》作俱德建。即今阿姆河北、卡菲尔尼甘河下游西岸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