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卡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又名《皇朝通典》。书名。清官修。1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间成书。体例与《续通典》同,分为九典。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五十年(1
见“槐因亦儿坚”(231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见“铁失”(1875页)。
柯尔克孜族传统拉弦乐器。柯尔克孜语音译,亦译“克雅克”。即二弦提琴。流行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琴身约长60—70厘米,用整块松木凿成,琴箱扁圆形,上宽下窄;琴颈细长,琴腹蒙以驼皮(多用小骆
见“乌力特”(331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一种圆锥形的临时住所。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吐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旧时冬季外出狩猎人少时搭盖的住所。形同※撮罗昂库,但较小,搭法与覆盖物也不同。有的以若干根高7尺多、直径6
即“主儿勤”(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