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氏倮
秦代※乌氏之戎族人。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时期,居北地郡(治义渠县,即今甘肃庆阳西南)。以畜牧为业,拥有众多牲畜,变卖以求奇物,献于戎王,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拥畜不可胜计。 “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史记·货殖列传》)后任边地牧长。
秦代※乌氏之戎族人。秦始皇(前247—前210年在位)时期,居北地郡(治义渠县,即今甘肃庆阳西南)。以畜牧为业,拥有众多牲畜,变卖以求奇物,献于戎王,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拥畜不可胜计。 “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史记·货殖列传》)后任边地牧长。
见“谋鲁斡”(2129页)。
?—1678清朝将领。喀尔喀蒙古人。莽努特氏。天聪年间(1627—1636),携家属投后金,隶正黄旗蒙古。奉使阿鲁部,招降部长数人,以功赐号“达尔汉”,优免赋役。后率兵追逃众,征喀木尼喀部,擒其部长叶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见“哲赫林耶”(1859页)。
见“克失旦”(986页)。
见“勒勒车”(1986页)。
?—1868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又称作斯岗衙门。位于拉萨大昭寺北。乾隆十五年(1750),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因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谋逆,召至衙署楼内诛之,后两大臣遇难,衙署楼房亦被乱党烧毁。十六年,诏于该处为遇难两大
西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陇西郡地震。后境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黎民饥馑,无以相救。永光二年(前42),陇西乡姐种羌联合诸部落共七种羌起义,攻陇西郡治狄道(今甘肃临洮),众达3万人。汉朝派右将军冯奉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元代置,参用土官任安抚使。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以覃耳毛充金峒安抚司(治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建文间废。永乐五年(1407)复设,命覃添贵为安抚使。宣德二年(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