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城
见“乌舍国”(335页)。
见“乌舍国”(335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
?—329十六国时期汉(前赵)国君。318—329年在位。字永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族子。史称其聪慧好学,广览书志。善属文,工草隶,雄武善射,好兵书。历任刘渊、刘聪、刘粲三朝
即“忽汗城”(1487页)。
见“萨仑的斤”(2010页)。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见“萧裕”(1991页)。
蒙古部首领。又译葛不律寒、哈不勒罕。乞颜·孛儿只斤氏。屯必乃薛禅之子,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曾祖。统一蒙古部,始称“罕”(汗)。蒙古先辈原以“乞颜”为氏,后族支繁衍,各有姓氏,“乞颜”之称遂废,届时复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1432※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之孙,失儿阿里之子。1417年弑※纳黑失只罕汗,被※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拥立为汗。统治时期,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入据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