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
参见“布越”(462页)。
元朝乘驿之凭证。又称圆符。有金、银两种。专为军情大事而设。元代驿传一般公事差遣凭※铺马圣旨乘驿,“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元史·兵志四·站赤》)由朝廷铸造,由典瑞院执掌,不经
见“壮大”(887页)。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630—709唐代宰相。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鲜卑豆卢氏。礼部尚书※豆卢宽孙,左卫将军豆卢仁业子。武则天时累迁越州都督、司宾卿。长寿二年(693),拜内史。证圣元年(695),因阿附内史李昭德
金代对上京护国林神的封号。简称嘉阴侯。大定二十五年(1185)敕封。遣使诣庙,以三献礼致祭。是后,遇月七日,由上京幕官1员行香,著为令。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38—539年,凡2年。
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虎,亦作忽沙虎,又名九斤。东平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人。女真族。纥石烈氏。星显水(今吉林延吉市布尔哈通河)纥石烈部孛堇阿疏后裔。大定八年(1168),充皇太子护卫,累官拱卫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