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多尔衮”(849页)。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北隅之翁媪山,集山间小水东流,贯札萨克图旗中央。南流与洮儿河并行而流,经突泉县,东流入洮儿河。清代以来,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地。
云南西双版纳和红河南岸部分哈尼族地区一种家族组织。由若干父系血缘关系家庭组成。有自己的姓氏和族长,有些还有共同的墓地和少量的公有土地。同一个“谷”的男女严禁通婚。族长由懂得族规的年长男子担任。随着家族
(1156或1151—1202) 金著名诗人、书画家。字子端,又以读书处黄华山自号。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居辰州熊岳县(县治故址在今辽宁盖县)。金节度使※王政孙,翰林直学士王遵古子。7岁学
发现于新疆昭苏县小洪那海草原,故名。通高230厘米,头部宽35厘米,身宽50厘米。花岗岩质。面东而立,双手置胸前,右手似执碗、杯之类器物,著冠辫发,发辫多至十根,长垂至腰。前胸到腿刻有古民族文字,刻工
唐代白狗羌首领。武德七年(624)率众归附,唐于姜维城置维州(治所在薛城县,今四川理县东北),领金川、定廉以处之。贞观元年(627)叛,罢郡县。三年(629),左上封生羌酋董屈占等举族内属,复维州郡县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西羌的一支,又称钟存羌。居西倾(羌)山地区。永初元年(107),响应西羌大起义,与先零羌别部滇零北上断陇道,攻汉邓骘军于冀(甘肃天水)西,杀千余人。三年(109),攻占临洮县,执陇西南部都尉,给汉阳
元代地名。在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元史》载:至元十六年(1279),以算木多城为镇西府。时为世祖第七子奥鲁赤之领地,奥鲁赤受封为西平王,其子铁木而不花亦受封镇西武靖王,成为两王府驻地。
1437—1466明代蒙古可汗。名脱思(脱谷思)。孛儿只斤氏。岱总汗※脱脱不花长子。景泰三年(1452),父被瓦刺领主也先击败后逃入兀良哈遇难,本人被外祖父沙不丹(彻不登)留下未杀。后被送至翁牛特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