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曹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1791—1880清末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颜扎氏。副都统珠尔杭阿子。荫生出身。嘉庆二十三年(1818),授二等侍卫,充伊犁领队大臣。道光二年(1822),擢头等侍卫,调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旋授办事大臣
回族族谱名。又名《蒲寿庚家谱》。福建德化县蒲氏后裔蒲振宗藏抄本。据考,成书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宣纸楷书,分4部分:(一)蒲氏家言; (二)蒲氏族谱凡例; (三)谱;(四)谱系表。记宋代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
见“乾陀罗”(1982页)。
我国西北地区藏传佛教名寺之一。在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乡。前身为约在唐宪宗时期(806—820)于大通河附近之本教寺院阳庄寺。元初,在此寺基础上建萨迦派寺院,藏语称“萨什迦贡”。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噶
见“耶律只没”(1308页)。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
唐宋时邕州属羁縻州。唐贞元年间(785—805)置。 自贞元至北宋元丰五年(785—1082),归属邕州(治所在今广西南宁)左江道,为侬峒之地。其地产金。其民每年向唐宋王朝输纳贡赋。天圣六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