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司马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自东汉都洛阳(今河南洛阳市)后,因西汉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北周、隋、唐因之。唐宝应元年(762)置五京(五都)后
傈僳语音译,或称“妈打时”,意为“竹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以竹子为其氏族图腾。传说竹氏族系出生于竹筒,号称“竹王”,其后裔即成为竹氏族。竹氏族成员把“竹”作为自己的姓氏。至现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吕隆”(775页)。
解放前海南岛五指山区黎族广泛保留的一种粗放耕作制度。通常每年农历正月选择地段,二三月间集众砍伐地段上的树木(砍枝留干)、杂草,待枝叶杂草晒干后便纵火焚烧,不翻土便以木棒戳穴点种,然后以竹木围篱,故名。
见“文散官”(388页)。
?—357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兰(段郁兰)子。父死,代领部众。乘冉闵之乱,率众南移,东据广固(今山东益都县西北),自称齐王。晋永和七年(351),以青州内附,受晋封镇北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