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锡尔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1916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31代孙,额尔齐木毕里克子。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任伊克昭盟副盟长。1911年辛亥革命时,坚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贝勒穆尔哈齐之孙,辅国公喇世塔之子。顺治十五年(1658),封三等辅国将军。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征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参赞军务。七月,破敌于
普米语音译,意为“白人”。古时部分普米族先民的自称。今滇西北,四川木里、盐源、冕宁和九龙县等地原“西番”的自称。因古以“白额虎”为图腾,故名。参见“普米族”(2291页)。
契丹官吏官服。原为举行※瑟瑟礼射柳时穿著,故名。统和元年(983)六月,辽圣宗册承天皇太后,给三品以上用汉法服,三品以下著此服,遂为契丹官吏朝服。
见“皮室军”(671页)。
见“督罕河卫”(2356页)。
南北朝和隋唐时乐舞曲名。以语兰陵武王高长恭入阵勇战状而得名。长恭,一名孝瓘,文襄王高澄第四子,北齐王宣帝高洋侄。史称其“貌柔心壮,音容兼美”,自以为不能使敌人畏惧,常戴面具出战。东魏武定元年(西魏大统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