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彝语音译。意为黑彝主子们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细荞麦面加工成饼子,解放前专供奴隶主食用。奴隶们只能以荞麦皮、野菜做成的※仆杂充饥。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1792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瓜尔佳氏。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披甲从征回疆,收复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市旧称)。三十八年(1773),以蓝翎侍卫从征金川南路,因功升三等侍卫,赐号札努恩巴图鲁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领9州之一,仅知其统山河、黑川、麓川3县。辽灭渤海后,迁其民于今辽宁彰武县西北,置遂州治之;所统3县并为一,曰山河。
见“铁木迭儿”(1879页)。
书名,蒙医简明方剂学著作。18世纪初内蒙古乌珠穆沁旗台吉衮布札布撰。蒙文42叶,木刻本。书中介绍蒙医验方,兼收藏、回、汉医及印度药方。按对症治疗将药方分为102个项目,详述每个药方可能配合不同引药,针
明朝官员。字洛水。回族。云南禄劝(今禄劝县)人。初从师云南名儒杨春震。明崇祯六年(1633)中乡试,后授四川广安(今广安县)知府。十三年(1640),张献忠率农民军进川伐夔州(今四川奉节县),四川巡抚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朝鲜古籍名。“三国”指新罗、高句骊(丽)与百济。高丽金富轼著,成书于公元1145年,凡50卷,有朝鲜史学会铅字本和日本昭和六年古典刊行会翻印本。卷一至卷十二曰新罗本纪,历纪自新罗始祖赫居世至敬顺王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