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1711—1781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原名艾布勒莽苏尔。祖阿不拉依、父瓦里世为土尔克斯坦城(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南哈萨克斯坦州境内)苏勒坦(苏丹)。15岁时因积极参加反对准噶尔贵族斗争,遂获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元年(1403)五月置。隶河州(今甘肃临夏)卫。初以头目令真奔等为千、百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五年(1407),其千户奉朝命同护教、赞善诸王及必里、陇答、朵甘三卫等复
原始社会晚期以男子为中心结成的秘密社会组织。亦称男子同盟或秘密会社。通常存在于某些部落社会中,源自氏族公社以男女按年龄分工的入社制。最初宗旨是对本部落成年男女的婚姻和社交进行指导,后来,演变为成年男子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见“比粟”(189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贵州威宁及云南东北地区。者甘乐,苗族传说中人名,相当于汉族传说中的神农氏。原住在垫方台、当里木、斗南一莫的大河边,和族人群居在一起。教人耕种,改良田土,饲养牲畜和尝百草治病,教人用骆驼
见“贾莫萨”(1839页)。
唐代回鹘汗国末代可汗。跌氏。※乌介可汗之弟。愿为遏捻特勒(勤)。会昌六年(846),乌介可汗被国相逸隐啜杀后,于金山被回鹘余众五千拥立为汗。先仰食于奚族首领硕舍朗。奚为
古族名。戎之一支。原居瓜州(今陕西秦岭西端及陇山一带),称※“瓜州之戎”。姓允氏,又号“允姓之戎”。后迁居陆浑(河南宜阳南),故名。以其地居秦岭北、黄河南,皆阴地,故又称为“阴戎”。又以地当九州,也称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